和静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州统计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统计法》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县于7月23日,根据州局要求对局内各统计专业安排了自查,从自查情况看:
gdp数据来源是根据各专业及各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的,我县gdp核算范围包括兵团数据和地方数据两部分。兵团数据来源是由农二师报州统计局,州局再反馈给我们县。地方数据来源,一、二产业由各专业提供数据进行核算,三产由各单位如:金融、保险、交通运输、邮政、税务、财政及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财务决算表进行核算,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来源主要是按填报范围,我局专业统计与计划、城建、经贸、水利、交通等单位经常联系了解情况,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单位电话如实上报,不存在失真问题。
我县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根据自设工业统计台帐,按企业上报的基层表,先算出每个企业的增加值率,再算出每个企业的增加值、总产值、销售产值,最后进行汇总。
目前用的是(90年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新的工业发展速度(价格指数缩减法)正在试用期。
我县目前使用的农村居民纯收入数据,是由县农经站根据各乡镇农经站上报的各乡镇农村居民纯收入,汇总出全县农村居民纯收入,数据来源是乡镇农经站根据各点调查户记帐方法取得的。
自20xx年1—6月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一件,结案一件。
我局目前使用的统计报表是由上级统计部门统一下发的统计报表,对部门统计报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统计数据的管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提供数据要有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目前我县专(兼)职统计人员150人,参加统计上岗培训(已有上岗证)人员137人,占全部统计人员的91.33%,全部报表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
为了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根据文件精神,成立了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副乡长王显章同志任组长。按照上级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通知”精神,对照通知要求对本乡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我乡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了统计执法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处分规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通过自查,我乡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网络不健全,没有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
三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
五是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
1、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待遇。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解决统计人员的待遇。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单位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实现基层统计电算化、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是必然趋势,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
根据21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今年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的通知》[南统(20xx)60号]和县统计局、监督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设立承担统计工作的统计站,设置了2个统计岗位,配备了2名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配置了电脑专门用于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社会统计和政府管理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依法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要求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权,特别是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必要保障。
根据省政府《意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增强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反腐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1.认真统计并加以核实纠正重要的统计数据。近些年,我镇统计数据没有出现失实现象,统计人员没有伪造纂改统计资料。在认真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行为的同时,从未出现过打击报复统计人员,阻挠限制和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等行为。
2.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觉遵守统计评估制度,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纂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行为。
一、经过对我镇镇、村两级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政府专职统计员按文件要求持证上岗。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景。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数据失真的情景。
针对上述情景,经政府及执法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2、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3、提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4、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职责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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