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了解个人所得税
首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必须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分类、计算公式和纳税方式。个人所得税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几种。不同类型的所得计算方法、税率和起征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进行筹划时要针对性地制定方案。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有月缴、季缴和年终一次性汇缴,应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
第三段:合理利用扣除项目
第二个方面是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税务局规定了多项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医疗费用等,这些扣除项目能够有效地降低纳税人的税负。在实际操作中,要仔细了解扣除项目的规定和操作方法,确保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得到合理运用,避免出现未能索取某项扣除的情况。
第四段:合理规避风险
第三个方面是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纳税人需要注意避免出现无故漏报、谎报、虚开发票等行为,以免触犯法律,招致处罚。此外,在选择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时,要注意避免违法违规的行为,如偷税漏税、虚报损失等,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套路风险。
第五段:总结
在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经历中,我深刻认识到提高个人所得税筹划能力的重要性。要做好个人所得税筹划,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希望通过我的经验分享,能够让更多人了解个人所得税筹划的重要性,掌握一些基本的筹划技巧,让自己的财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本文就个人所得税的职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革方向等谈点想法,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公平完善
个人所得税作为实现税收公平分配职能的首要税种,对社会收入分配调节起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自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实际是免征额),但是,笔者认为其调整节力度和效果仍不尽人意。
这种不分地区、不考虑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采取的“一刀切”的方式,还是有一些缺陷,尚需不断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缺陷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法,目前只注重源泉扣缴法。
从而使个人所得税失去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有如下缺陷。
(一)个人收入渠道多元化,难以准确计量
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仍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
比如甲为单位职员每月7000元工资按规定每月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乙为出租车司机收入来源有包车收入每月3000元,自己开一班收入约6000元,而目前就笔者了解,出租车司机很少就劳动所得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
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
长期以来,对收入来源多元化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
(二)费用扣除过于“一刀切”
个人所得税制费用扣除目的在于将个人收入中用于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基本需要的支出部分排除在税基之外,是以个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为前提的。
而现实生活中,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不仅包括吃、穿、住、行等基本生存需要,还包括履行赡养义务、抵御和治疗疾病、子女接受教育等需要。
目前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也参差不一,“一刀切”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不能适应各地的具体情况。
费用扣除一刀切,不考虑纳税人家庭人口、支出结构因素以及实际负担的生活成本,难以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的量能负担原则,难以实现税收负担公平,有悖于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目标。
(三)个人所得税分类制度设计不合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即不同种类的所得实行不同的税收制度。
分类制度设计不合理表现在采用正列举法,难以涵盖所有的收入类型,使大量的收入成为隐性收入游离于征收范围之外,也为纳税人偷逃税款成为可能。
分类税制采用分类定率、分项扣除、分项征收的模式,虽然具有实行差别待遇的优点,但容易造成纳税人的税负扭曲,使在同等收入下,所得来源多的综合收入由于扣除项目多而缴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单一的,由于扣除项目少而多缴税,难以实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
例如:一个月薪元的工人因没有超过工资薪酬扣除标准,因此,不需要缴所得税;而一个没有工作,靠打散工赚取劳务报酬的下岗工人在取得2000元劳务报酬时,则需要交纳240元的个人所得税。
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思路
(一)仍需建立配套条件
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界定个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将纳税人的财产收入显性化。
实行并完善储蓄存款实名制,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解决税源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问题。
实行居民号码与纳税人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并在条件具备时实行金融资产实名制,为税务机关掌握个人收入创造有利条件。
强化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建立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
这样就可以控制个人收入多元化难以计量的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不应“一刀切”
对于不同的`纳税人而言,即便在同样的收入水平之下,也不见得有同样的支付能力。
由于家庭结构不同、负担状况不同,每个人所要赡养的老人、抚养的小孩、住房按揭贷款、医疗教育费用等负担是不一样的,其真实纳税能力是不同的,所以应当扣除的费用成本也有很大差异。
这就意味着,符合公平原则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当随家庭支出情况不同进行一定程度的“个性化”处理,而不应“一刀切”。
笔者认为应考虑家庭结构的不同;子女抚养及教育阶段的不同;是否有房贷等,分类进行征收个人说得税。
比如以子女抚养和教育为例:应区分学龄前、小学、中学、大学,按照不同的抚养或教育阶段制定一类扣除项目。
又如,国内目前的大多数年轻人都有房贷,在征收个人说的税时也应当考虑对按揭房贷予以部分扣除(制定一个统一可以扣除的标准),这样才能使个人所得税真正起到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合理再分配社会财富的重要作用。
(三)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是实现纳税更公平的方向
综合收入才能真正衡量纳税人真实收入水平,所以尽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并不排除源泉分类预缴,但费用扣除的研究重点仍然应当放置于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水平之上。
将众多纳税人来源多元化、隐蔽化的各项收入最大限度地逐步综合到一起,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费用扣除,实现个税征收与国际接轨,这是中国个税改革的目标,也是个税费用扣除设计必须遵从的原则。
从目前来看,综合所得税制实施的条件并不具备。
但一时的不具备,并不代表永远不具备。
重要的是要向正确的方向努力。
只要方向正确,所需要的征管条件一步一步地得到完善,那么综合征收并不是梦。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不断增加的趋势是必然的,但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制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不容忽视。
为了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也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国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并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只有这样,个人所得税的潜在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2]刘瑞娟.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对策.魅力中国,(3).
[3]孙文俊.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之完善.知识经济,2011(2).
个税精灵,精心为大家准备了2015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500元起征点,包括工资税率表、年终奖税率表、劳务税率表等等,简单明了的表格,让您看得明明白白。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工薪阶层都会接触的一个话题。作为一个纳税人,我不仅需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规定,而且还需要认真思考如何实现合理避税,提高个人综合收入。下面,我将以我的工作和生活经验,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分享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政策了解对于减税优惠至关重要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非常多,我们必须在了解这些政策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措施,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例如,租房可以将租房费用纳入专项扣除范围内,孩子的教育费用也可以纳入专项扣除范围内,每年购买商业保险也可以获得税前扣除的优惠等等。所以,大家需要了解并认真研究政策,准确计算自己的税负,以免因为个人所得税而影响个人的生活质量。
第二段,合理计算扣除项目是减税的重要途径
在纳税时,很多人会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利用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额。其实,只要认真研究个税法规,合理选择扣除项目就能有效降低税负。以个人所得税的五险一金为例,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时候,将五险一金的部分作为扣除项目,来减少应纳税额。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租房等等,利用这些扣除项目合理减缓税负是一个解决高收入应税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三段,提高个人综合收入是缓解税负危机的途径
不仅要在优惠政策和扣除项目上下功夫,另外一种方法是,提高自己的综合收入。当我们的工资水平更高的时候,我们就不用每月为了把税后工资拿到手里而发愁。适当提高工资水平,可以使税负得到一定的优化。除此之外,升职加薪等也能增加个人的收入,降低税负的比例。只要加强职业技能的学习,适当提高自己的薪资水平,同时认真计算税负,协调税负与个人财务,个人所得税就不会成为我们的负担。
第四段,自身纳税意识也是缓解税负危机的关键
税收是所有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遵纪守法的纳税人是国家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个人而言,在缓解税负危机方面,自身的纳税意识非常关键。在每个纳税年节,我们需要认真申报个税,并主动了解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积极遵守税收相关法规,避免违规行为,也不要因为贪图一时小利而偷逃个人所得税。总的来说,改善个人纳税意识可以推动自身成为一个合法纳税人,还可以减缓个人所得税危机。
第五段,关注趋势,及时调整个人理财策略
最后一个方面,我们需要关注趋势,及时调整个人理财策略。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也随之变化。所以,我们需要紧跟时代的脚步,及时调整自己的个人理财策略,以适应变化的税收政策,使自己的货币收入最大化。我认为,在个税政策不断调整升级的情况下,纳税人要高度关注税收信息,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和规定,避免格式条款错误,以确保个人的纳税成效。
总之,做一个合法的纳税人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选择扣除项目,提高个人综合收入,提高自身纳税意识和及时调整个人理财策略,这些都是减缓个人所得税危机的有效途径。总的来说,只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正确的态度,再加上合理的财务规划,我们都可以做好一位合格的纳税人。
年终奖计税方法如下:
1。扣除五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五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040元,年终奖为1万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460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9540元除以12得出795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9540×3%-0=286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3500元,发放年终奖为24000元,将24000元除以12得出元,对应税率为10%,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1、工资个税计算时,如果税前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后的余额,小于个税起征点,则是不需要缴纳工资个人所得税的。
2、工资个税计算时,获取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要用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述税率表进行比照,不要直接拿税前工资来比照,这一点特别要注意。
3、当税前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后的余额,小于个税起征点时,差额=起征点-(税前工资-五险一金),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差额。
4、表格中的“平均每月”,是指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的商数,再用这个“平均每月”比照工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获取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怎么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