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本文件规定了电驱动工业车辆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气态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和直接甲醇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的电驱动工业车辆。本文件适用于燃料电池驱动用于搬运、推顶、牵引、起升、堆垛或码放各种货物的工业车辆,如叉车、单斗装载机等。本文件适用于3.8和图1所定义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文件适用于室内和室外使用的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150 V的直流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本文件涉及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其燃料源容器永久地附在工业车辆或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上。本文件范围内考虑下列燃料:气态氢;甲醇。本文件范围内不包括以下内容:可拆卸式燃料源容器;含有内燃机的混合动力工业车辆;带有重整器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用于潜在爆炸环境中运行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使用液氢的燃料存储系统。
标准号:GB/T 41134.12010 GB 3836.42014 GB/T 42082008 GB 4943.12017 GB/T 5169.92017 GB/T 5169.212015 GB/T 5226.12000 GB/T 14048.32017 GB/T 14536.192018 GB/T 16855.12020 GB/T 16935.12017 GB 17799.32020 GB/T 184222001 GB/T 19212.12009 GB/T 236582009 GB/T 275442011 GB/T 298382014 GB/T 332922017 GB/T 374994 ISO 13226 ISO 14113 ISO 155001:2013 IEC 612044101部分:道路车辆和辅助动力装置(APU)以外的推进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电动工业车辆的安全性》
采标程度:MOD 修改采用
起草人:邢丹敏、李晓楠、张宝、马天才、侯明、俞红梅、潘牧、张亮、卢琛钰、王刚、刘建国、李赏、李松丽、何云堂、刘楠楠、燕希强、周斌、齐志刚、陈沛、曹寅亮、靳殷实、黄平、刘然、朱俊娥
起草单位: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理工、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上电科赛睿科技有限公司、同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南京、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即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长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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